保定卷帘门厂家对单件生产的卷帘门窗,应逐模进行检验,批量生产的同材质、同规格卷帘门窗,应进行抽验,抽样数量按每批量的3%,且不应少于两梭,检验结果中一控门面有三项一般项目不合格或有一项关键项目不合格,保定卷帘门厂家判定该橙门窗不合格,应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验,若仍存在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1、型式检验
检验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正常生产时,每两年进行一次;
d) 产品停产两年后,恢复生产时;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有较大差异时:
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2、检验项目
型式检验项目应符合表16的规定,
抽样方法与判定规则
从出厂检验合格批次中随机抽取两幢,若检验结果全部合格,则判定卷帘门窗型式检验合格;若一控门留有三项一般项目不合格或有一项关键项目不合格,应加倍抽检,对不合格项进行复验,若复验合格,则判定产品型式检验合格;若仍有一项不合格,则判定产品型式检验不合格.
3、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1)标志
每校产品应在明显部位固定产品铭牌,其内容包括:a)制造厂名或商标;b) 产品名称;
c)产品型号和规格;
d)制造日期或出厂编号;e) 标准代号。
包装箱外表面应标有外形尺寸、毛重、起吊位置、放置方向、用户名称及发运日期。
2)包装
产品组装后,单控成卷包装,应有防潮、防腐蚀措施.
长途运输时,其包装形式可与用户协商确定。产品可用本箱或纸箱包装,帘片表面之间不应直接接触。
零部件包装应安全可靠,便于装卸、运输及贮存.
每批产品应附带产品合格证、安装使用说明书及装箱单,并装入防水袋中.
3)运输
装运时严禁用叉车直接接触产品各部位。搬运时应均匀受力,轻拿轻放,需长途运输时,产品适宜装在箱内并四周用牢固的木条固定。不应、冲撞、雨淋水、受潮和加压。确保产品完好无损。
4)存放
产品应存在通风、干燥、相对湿度不应大于80%的库房内,场地应平整,堆放高度不应超过1米,产品严禁与腐蚀性介质接触,露天存放时,应加帆布覆盖。